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思政课改革创新要坚持“八个统一”的要求,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字〔2018〕134号)和本科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的工作实际, 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一)通过教学评优工作,突出思政课教学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提升思政课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水平,激励思政课教师学习新思想、深耕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有效发挥思政课教学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作用。
(二)通过教学评优工作,形成教学相长良性机制,促进思政课教师发现与改进教学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有效提升师生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通过教学评优工作,发现教学人才、培养教学人才,为思政课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个人发展等各个方面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评选范围
根据学校规定,凡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本科教学任务(包含理论教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三、评选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选过程中出现的异议,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审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评选时间
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每年度评选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期末完成本学年评选工作。
五、评选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二)1个学年内均工作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限额(教师不少于300学时,双肩挑不少干150学时)。
(三)在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下,获得当年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的教师优先考虑,积极承担思政专业课程的教师优先考虑。
(四)每学期调课或代课不得超过3次(含履行请假手续的调课或代课)。
(五)在评选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取消该学年评选资格:
1、发生过教学事故(含学校通报的但未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情况),查实出现过违反师德师风言行的(或课堂讲授出现不当言论的)。
2、不服从学院教学工作统筹安排的。
3、在学校期初、期中等教学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
4、评价材料弄虚作假者。
5、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六、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思政课优秀教师评选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和教学督导评价。
(二)思政课优秀教师评选采用百分制。其中学生评价70分、教研室同行评价15分,教学督导评价15分。
(三)学生评价。通过学校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问卷》。
(四)教研室同行评价。主要根据教师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情况进行评价。
(五)教学督导评价。主要通过听课看课和学生访谈等方式评价。
(六)依据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择优向学校进行推荐。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后向本科生院报送。
七、申诉和复议
(一)对于其他教师参加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过程与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自己参加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过程与结果有异议的,个人需提交《河北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申诉和复议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本评选办法自2019学年开始施行。
本评选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 学生评教问卷
附件2 教学督导评价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思政课改革创新要坚持“八个统一”的要求,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字〔2018〕134号)和本科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堂教学的工作实际, 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一)通过教学评优工作,突出思政课教学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提升思政课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水平,激励思政课教师学习新思想、深耕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有效发挥思政课教学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作用。
(二)通过教学评优工作,形成教学相长良性机制,促进思政课教师发现与改进教学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有效提升师生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通过教学评优工作,发现教学人才、培养教学人才,为思政课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个人发展等各个方面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评选范围
根据学校规定,凡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本科教学任务(包含理论教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三、评选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选过程中出现的异议,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审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评选时间
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每年度评选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期末完成本学年评选工作。
五、评选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二)1个学年内均工作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限额(教师不少于300学时,双肩挑不少干150学时)。
(三)在综合得分相同情况下,获得当年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的教师优先考虑,积极承担思政专业课程的教师优先考虑。
(四)每学期调课或代课不得超过3次(含履行请假手续的调课或代课)。
(五)在评选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取消该学年评选资格:
1、发生过教学事故(含学校通报的但未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情况),查实出现过违反师德师风言行的(或课堂讲授出现不当言论的)。
2、不服从学院教学工作统筹安排的。
3、在学校期初、期中等教学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
4、评价材料弄虚作假者。
5、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六、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思政课优秀教师评选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和教学督导评价。
(二)思政课优秀教师评选采用百分制。其中学生评价70分、教研室同行评价15分,教学督导评价15分。
(三)学生评价。通过学校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问卷》。
(四)教研室同行评价。主要根据教师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情况进行评价。
(五)教学督导评价。主要通过听课看课和学生访谈等方式评价。
(六)依据学生评价、教研室同行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择优向学校进行推荐。评选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后向本科生院报送。
七、申诉和复议
(一)对于其他教师参加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过程与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自己参加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过程与结果有异议的,个人需提交《河北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申诉和复议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本评选办法自2019学年开始施行。
本评选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 学生评教问卷
附件2 教学督导评价